日照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执法依据公告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[2005]37号)和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贯彻国办发[2005]37号文件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的通知》(鲁政办发[2006]15号)等文件的要求,按照全市统一部署,我们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依据和职权进行了认真梳理,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。
我局共有行政执法职权188项,其中,行政许可类24项,行政处罚类122项,行政强制类24项,行政征收类9项,行政确认类3项,行政裁决类2项,其他类4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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